第三十九章 找呀找呀找小偷-《大侠的自我修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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柿子要挑软的捏,我们的第一个下手目标,就是血兵帮。倒不是说血兵帮真的很“软”,但是刘奇在血兵帮待了好几年了,对血兵帮可以说是门儿清。
不过嘛,虽然我们对血兵帮足够了解,但我们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,把伤亡降到最低。要办这事,我还得做起老本行……
是夜。
罗鑫飞快地在房顶上腾挪,他是做贼的老手了,十几年来,几乎从未失过手。
城中的王家,他已经盯了很久了,他用了很久的时间熟悉王家,包括藏钱的地方,王家人的作息,家丁的换班等等。
今晚,就是下手的时候!
眼前就是王家的大宅了,罗鑫小心地向其靠近,到了墙边,脚一蹬,跳起老高,直接站在了围墙上面。
“喂!”突然的声音响起,罗鑫一惊,从墙上跌了下来。
我喝着小酒,手机还攥着一把花生米,慢悠悠地走向罗鑫,“做贼的?”
“你是什么人?”
我笑嘻嘻地看着他,“不用怕,我也是做贼的。我呢,有件事想请你办,事成之后,你能得到的,绝对比你偷这一次得到的多的多。怎么样,有没有兴趣?”
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,“我要怎么相信你?”
我一耸肩,“我也不知道,这玩意你要我怎么证明?”
“哼!”他冷哼一声,起身向我打出一掌。我侧身躲过,抓住他的胳膊,向后一拧,把他的胳膊拧到了背后,随后我又抓住他的肩膀,把他死死按住。
他痛得叫了出来,我抬起腿来,朝他屁股上踹了一脚,“别叫!你想把别人引来?我告诉你啊,这事,你做也得做,不做也得做!报酬不会少了你的。”
我把他松开,“这事就这么决定了,我叫李搬,你呢?”
“罗鑫。”他不情愿地回答到。
“好!从今天开始呢,你我就是一起做事的人了,不过我们两个还是做不了这事,你认不认识其他做贼的?”
“整个金阳县大大小小的贼有好几百个,不过能做到像我这样飞檐走壁的只有一百个左右。其中我认识的,也只有五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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